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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广西保温隔热新型墙体材料及其复合墙体目录(第二批)》产品的通知
来源: | 作者: | 发布时间: 2010-06-21 12:05:00 | 196 次浏览 | 分享到:

各市、县(区)建设局(建规委),墙改办公室,有关科研院所,行业学(协)会及生产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国发200540)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节能减排实施方案》(国发200726)精神,深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大力发展节能环保、隔热保温新型墙体材料,满足节能建筑发展需要,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墙体材料促进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我们拟组织编制《广西保温隔热新型墙体材料及其复合墙体目录(第二批)》(以下简称“《目录》”)。为保证《目录》编制的全面、公正、科学、合理、准确、实用,现组织《目录》产品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的技术类别

申报的技术类别主要分自保温新型墙体材料和复合保温新型墙体材料及其墙体两大类。其中,复合保温新型墙体材料及复合墙体由基墙(砖、砌块、墙板)加保温系统构成,一种由工厂生产加工而成;一种在施工现场完成。其他类包括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上述范围以外的适用技术与材料。

二、申报要求

本次申报以节能、节材、环保为重点,着重在产品的质量、安全和实用性,为深化墙改提供技术支撑。申报的产品及技术有如下要求:

(一)符合国家、自治区墙改法规政策和现行技术标准要求,适应广西气候地区不同类型民用建筑外墙保温隔热系统所用;

(二)属于新型墙体材料认定范畴,具有良好的节能减排效果,有利于促进墙材行业技术进步和提升新型墙体材料的技术含量;

(三)经法定检测机构检验和实践工程应用检验,具备推广应用条件(具备相关产品标准、技术规范、施工工法、标准图集等技术文件);

(四)属新产品、新工艺和新技术的,应提供其科技成果鉴定证书、法定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和工程应用证明。

请各单位、企业按照本通知要求,做好产品组织申报工作,认真审查核实,并填写申请表(见附件),签署审查意见加盖公章后,于2010727日报自治区墙改办公室。联系人:陆剑彬,电话:07712260153

 

附件:《广西保温隔热新型墙体材料及其复合墙体目录(第二批)》产品申请表.doc 

 
 

                         广西壮族自治区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

                             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