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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城乡科学规划建设美好家园
来源: | 作者: | 发布时间: 2009-10-12 08:15:00 | 228 次浏览 | 分享到:
    新中国成立60年来,广西城市规划、园林绿化在不断完善政策法规和科学编制、完善设施中一步步走向规范,跃上台阶。围绕城镇规划建设出台了《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城镇化进程的决定》(桂发(2001)15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加快城镇发展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桂政发(2002)27号),于2000年、2006年相继编制颁布了《广西城镇化发展“十五”规划》、《广西“十一五”城镇化发展规划》、《广西壮族自治区城市总体规划审查工作规则(试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城市总体规划编制管理办法(试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技术导则(试行)》等技术规范。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为中心,颁布了《广西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广西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深度暂行规定》(试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城市规划实施“一书两证”制度的基本工作程序》、《广西壮族自治区城市专项规划编制技术规定及深度要求》(199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自治区建设厅等部门<关于加强广西城乡规划监督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2003年)。 

  相继发布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绿化条例〉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关于贯彻〈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的实施意见》等。《广西壮族自治区城镇体系规划(2006-2020)》、《广西北部经济区城镇群规划纲要》、《百色右江河谷走廊城镇带规划》等也已上报国务院审批。至2008年末,广西已有21个设市城市、68个县城、702个建制镇。全区城市建成区面积达1309.95平方公里;建制镇建成区面积达620.87平方公里,城镇人口达1810万人,全区城镇化水平达36.2%%。 

  完善绿化设施,建造美好家园,勤劳智慧的壮乡人不断地把美好愿望化为现实。广西的城市公园数量已由2000年的180个增至2008年的253个,总面积由2000年的3552公顷增至2008年的10084公顷。至2007年,全区县城以上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28%,人均公共绿地7.47平方米,其中设市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32%,人均公共绿地10.5平方米。现有3个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和30个自治区级风景名胜区。柳州、桂林现已成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南宁、桂林进入国家园林城市行列,桂林、梧州、北海等市成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南宁还荣获“联合国人居环境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