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风貌改造覆盖全区
蓝天白云、青山绿树、碧水红瓦……城乡风貌改造后,呈现在老百姓眼前的将是民族和地方特色凸显的壮乡建筑风格。记者从《方案》中了解到,这次城乡风貌改造的范围将覆盖到全区。具体包括各市、县(市、区)、乡镇,以及沿我区主要交通干道(含高速公路、二级公路、铁路、水路)两侧的村屯、旅游景区景点周边的村屯等。
而城乡风貌改造的重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即改造“竹筒房”和对改造区域的环境综合整治,改造内容包括城市主要交通出入口两侧的建筑物外立面改造;主要交通干道两侧可视范围内的村庄房屋外立面改造;建制镇以上城市临街而建的“竹筒房”改造;城市主干道可视范围城中村的“竹筒房”改造;改造区域的城镇基础设施、市政公共设施配套和环境综合整治。
打造广西特色民族村镇
全区城乡风貌改造,将用三年时间分四期工程来实施。通过改造,将推出 一批富有壮乡特色的民族村镇。重点是对交通沿线、旅游景点周边的村镇, 根据不同地域、民族、民俗、景观的特点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富有广西特色的民族村镇。
据悉,一期工程(2009年9月至12月),主要是抓好南宁—百色高速公路沿线村镇、右江河谷走廊沿线村镇的城乡风貌改造试点,包括建筑立面改造、 基础设施配套、园林绿化和广场,以及小品建设等。
二期工程(2010年1月至2010年12月)。主要是完成各市(含县级市)主要出入口、主要街道和重要节点,全区高速公路和西江、柳江、红水河、钦 江、南流江等主要江河沿线城镇、村庄以及各旅游景区景点所在村屯的风貌 改造。
三期工程(2011年1月至2011年12月),将完成全区所有县城、建制镇主 要交通出入口主要干道两侧、重要街道节点,一、二级公路沿线可视范围内 的乡镇村庄以及自治区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风貌改造。
四期工程(2012年1月至2012年9月),完成一万个左右自然村风貌改造。
“竹筒房”将“穿衣戴帽”
对于我区一些地方建筑,不少人都会联想起“外观杂乱、品位不高”。尤其是独立式长进深、窄开间的“竹筒房”,不仅建筑外观无特色,而且采光不足、通风不好,有的还不同程度地存在安全隐患,这成为我区城乡建设中迫切需要整治的一大顽疾。
阳朔虽是旅游名县,但几年前该县东岭社区也免不了“竹筒房”杂乱差的尴尬。可经改造后,却是“小青瓦,坡屋面,白粉墙,木格窗,吊脚楼,石裙墙”的景象,整个改造后的竹筒房气质古朴典雅,给中外游客留下了美好而深刻的印象。
据了解,对“竹筒房”的改造,主要从三方面入手。一是对建筑构造具备改造条件的“竹筒房”,采取局部改造的方式,以改善通风、采光条件,消除安全隐患,同时对其外立面进行改造;二是对具备整体拆除重建条件的“竹筒房”,将采取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配套的建设方式,建设具有地方风格和民族特色的新街区;三是对不具备整体拆除新建条件的“竹筒房”,要对其外立面进行“穿衣戴帽”改造。
按照《方案》,到2012年,完成县城以上城市出入口、主干道可视范围城中村“竹筒房”改造;全区主要交通干道、建制镇和重要的旅游景区景点所在乡村干道两侧“竹筒房”改造率达到50%左右。
全面停止城镇“竹筒房”建设
《方案》中指出,我区要全面停止城镇“竹筒房”建设。规划建设部门要严格建设项目尤其是房屋建设项目审批,加强对项目规划条件和设计方案,尤其是建筑物量、高度、造型、立面、色彩等的审查审批。
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要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从土地源头抓起,在建制镇以上(含建制镇)一律停止新增“竹筒房”建设用地。各地规划、建设、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一律禁止对城镇居民新建”竹筒房”申请受理。
同时,要加强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指导农民建设平面布局合理、立面美观、经济适用,具有农村特色和地方民族特色的住宅。( 文彩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