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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区墙改统计工作的通知
来源: | 作者: | 发布时间: 2010-01-05 11:41:00 | 193 次浏览 | 分享到:
  

为切实加强全区墙改统计工作,及时、准确反映全区墙改工作状况和工作成效。现将进一步做好墙材革新统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墙改统计工作的必要性

墙改统计工作是全面反映我区墙改发展状况和准确把握墙改发展形势的迫切需要,也是推进墙改工作报告为政府实施科学、宏观管理决策依据的重要基础工作。近年来,我区墙改统计工作在全区各市县墙改办统计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得到了有效开展,统计数据质量不断提高,为制定行业政策法规和编制发展规划提供了依据,为政府进行宏观调控和科学管理提供了支撑。但是,由于墙改统计的对象主要是墙材个体私营企业,客观上造成了统计数据收集困难,再加上墙改办专职统计人员配置不到位,使得统计工作不能顺利进行,影响了统计报表的及时报送,不利于墙改工作的正常开展。因此,各级墙改办务必加强对墙改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专人,切实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为墙改统计工作的正常开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今年统计工作主要内容及报送要求

今年,在做好用软件方式填报的《2009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墙材革新主要经济指标统计表》的基础上,增加了《广西2009年墙体材料生产开发与推广应用统计表(一)、(二)》,该表是一个反映新型墙体材料发展水平及规模的专项年度统计报表,共设置了47项新墙材统计指标。数据统计结果由各县、市(区)报送到各地(市),再由各地(市)汇总后连同各县、市(区)的统计数据一并报送自治区墙改办(20091230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上报);《2009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墙材革新主要经济指标统计表》是一个综合反映各地墙改工作开展情况,国家急需了解相关指标信息的统计报表,因此,各级墙改办务必在2010130日前采用相同的报送方法以统计软件形式上报自治区墙改办,表格式样已下发到各级墙改办,也可以在广西墙改网上下载。

三、坚持和完善墙改统计报送工作制度

各市、县墙改办要负责做好本辖区墙材革新的统计,实行统计数据季报制和年报制。

(一)县级墙改办于季度末或下季度初(5日前)将本辖区墙材企业产品产量统计表分别报自治区和所属的地级市墙改办。

(二)地级市墙改办要做好本辖区墙材企业产品产量统计,并对县级墙改办上报数据进行汇总,形成全市墙材统计季度报表,于下一季度(10日前)报自治区墙改办。

(三)季报:以电子邮件和传真形式上报。

(四)年报:以电子邮件和统计软件的形式逐级上报。对无条件使用软件的县级城市,可用表格或者Word文档的形式报送到地级市墙改办,由地级市墙改办输入有关数据进行汇总,并于每年1月底前上报自治区墙改办。

四、工作要求

(一)各市、县墙改办公室要切实加强对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专人负责统计工作,做到工作到位。

(二)在墙改统计实际工作中,各级墙改办要加强平时对数据的收集整理,建立统计指标台帐,做到统计数据及时报送,以适应墙改工作的需要。

(三)统计工作人员必须切实履行职责,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及时、准确按照报送内容和时间要求,加盖公章上报统计数据报表,确保统计质量。

(四)各级墙改办公室要根据统计工作需要,配置电脑、传真等必备工具,便于统计工作顺利开展。

(五)自治区墙改办每年组织对各市县墙改统计情况进行评比考核,对统计工作做得较好的,将给予通报表扬。

联系人:喻俊明    电子邮箱:gxqg2006@163.com

联系电话(传真):0771-2260157

 

附件:2009年墙体材料生产开发与推广应用统计表(一)、(二)

 

                     广西壮族自治区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八

 

2009年墙体材料生产开发与推广应用统计表(一)、(二).rar